京政农函[2008]7号
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7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第102项“加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有关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后奥运时期农村信息化的健康发展,现将《北京市农村信息化2008—2010年实施规划》印发施行,望对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即时反馈。
附件:《北京市农村信息化2008—2010年实施规划》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北京市农村信息化2008—2010年实施规划
农村信息化是首都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更好地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有效推进农村信息化发展,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信息化的法律法规与发展战略,制订本实施规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本市实施了推进郊区信息化专项工程“燎原行动计划”、北京现代农业“221行动计划”信息平台建设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专项工程,农村信息化工作逐步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不断推进。
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推进。郊区农村基本实现了广播电视、电话村村通。北京市政务专网已覆盖郊区县所有乡镇,平谷、密云、房山、顺义、大兴、怀柔、通州等区县全部实现光纤网络“村村通”,其中平谷、密云、房山、大兴、怀柔等区县还开展了无线网络入户试点建设与应用。农民信息终端拥有率逐年提高。农村“数字家园”、农业远程教育卫星接收站、爱农信息驿站和农村数字影院等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点建设稳步推进。
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加强,农村信息化应用走向深入。市级相关涉农工作部门各司其职,每天采集发布大量的农村政策、农业生产、农产品市场行情、农业科技、农事气象信息。北京移动农网、北京农村管理信息系统、北京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系统、北京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系统、北京农村供水信息管理系统、北京郊区投资平台、北京乡村旅游网、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农业资源管理决策等应用系统得到广泛应用,平谷大桃网、大兴西瓜网和部分民俗旅游专业户实现了网上预订产品、住宿、餐饮等业务。
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本市农村信息化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不足和问题。一是农村信息服务场所缺乏,农村信息设施使用资费偏高,农民获取信息的能力较低;二是农村信息化的综合服务水平不高,针对性、时效性不强,符合农事规律、满足农民个性化需求的信息供给不足;三是农村信息化政策缺乏集成,合力尚未形成。
二、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将信息网络建设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信息服务作为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将资源整合和统筹协调作为农村信息化工作的基本要求,有效提升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信息化水平。
(二)建设原则
在全面贯彻落实首都信息化“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务求实效、保障安全”原则的基础上,农村信息化还应当突出坚持以下建设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综合协调的原则。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政策,加强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农村信息化建设必须结合全市村庄体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对规划重点镇和长久保留的行政村可以适当提高建设标准,以满足人口集聚和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对城镇化整理型村庄的信息化建设需做好与城镇建设相关标准的衔接,着眼于城乡联动发展;对迁建型村庄需结合迁建时序和路径,发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对迁村并点的引导作用,满足农村基本信息服务设施需求。
3、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原则。在政府部门对农村信息化实行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企业、个人等各方面积极性,采用联合共建等多种形式,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和经营模式,促进农村信息化进程。
4、坚持整合资源、加强应用的原则。按照统筹协调、突出特点、分工合作、共建共享的要求,统一规划农村信息资源建设和应用,通过整合,促进信息资源在交换中增量,在共享中增值。农村信息化要坚持适合农村、服务农民、改善民生的工作方向;农村信息系统和产品应做到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稳定可靠,让农民“用得起、用得上、用得住、用得好”。
(三)规划目标
以完善农村信息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提高农民信息获取能力为目标,以农村信息资源有序建设和整合共享为重点,到2010年实现以下基本目标:
1、基本实现宽带网络进村入户。以光纤网络为主体,结合其它宽带接入方式,实现行政村宽带网络基本覆盖。采用有线、无线等各种接入技术,应用电视机、计算机、农信机、广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各种接收终端,实现网络和信息入户。
2、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文化科技、教育培训等电子政务和公共服务的信息系统延伸到农村应用;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农事气象、农业科技、农村经济等涉农信息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与共享;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供销、乡村旅游等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进一步加强;农村数字家园、文化服务站点、爱农信息驿站等信息服务场所和手段进一步整合应用。
3、农民信息能力有较大提高。农民信息化知识进一步普及,农民信息技能普遍提高,农民信息终端(计算机、手机等)拥有率大幅度提高。信息在农民生产生活中发挥影响和作用的程度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
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要求,2008—2010年期间,本市农村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以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信息服务
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将农村乡镇、村的光纤网络、信息平台、计算机室等信息设施和服务场所,与农村道路、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同等对待,列入新农村基本建设计划。
1、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加强政务专网应用,完善乡镇政府及行政村办公局域网建设。推广“政企合作、多网合一”的农村信息网络建设模式,推进宽带网络“村村通”建设,基本实现远郊区县行政村宽带网络接入。
2、农村“数字家园”建设。结合市和郊区各区县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基础设施整体推进村等新农村建设的年度工作部署,同步安排农村“数字家园”建设,并按照“五个一”(即组织一批信息资源、接通一条宽带网络、建设一个村级信息服务点、建立一个网站、制订一套信息化工作机制)的基本要求组织实施。
3、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的加强和整合。在不断普及和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爱农信息驿站”等应用系统建设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位对农村“数字家园”和上述信息服务资源进行综合统筹,一体建设。通过加强建设增加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站点的数量,通过整合应用提升农村公共信息服务的质量。
(二)以信息技术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加强“3S”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和遥感RS)和智能装备技术等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
1、农业“三网”统筹建设。结合国家“金农工程”的实施,深入推进“221行动计划”,推动农业“三网”综合应用,促进郊区各区县农业资源管理决策信息系统、农村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业信息服务公共网站的统筹建设。加强“3S”技术和智能装备技术应用,整合农村人口、劳动力、农业资源、农田土壤、农业环境、农田水利、设施农业、养殖业等相关数据,构建精准农业技术平台,实现全市基本农情监测、基础信息查询和统计,及时准确地提供农业布局优化调整、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决策支持。
2、北京移动农网应用。进一步提高农村无线信号覆盖率和农村在业劳动力手机拥有率,推进北京移动农网建设,按照“有线信息网络+信息机(农信机)+无线移动终端设备”的应用模式,推动政府各级部门和相关业务单位应用移动农网,开展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移动信息服务。
3、“12316”农业呼叫系统应用。完善农业在线咨询“12316”农业呼叫系统,整合各类涉农信息、业务服务和行政许可事项等资源,实现农业科技咨询、农产品市场行情、农业和农村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
(三)以信息化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根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信息化促进农民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农村医疗卫生、农民社会保障、农村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农村干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事业发展。
1、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建设。充分整合各系统、各部门现有的基础设施、站点场所和信息传输网络,构建市级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前端播出平台,突出加强市级远程教育课件制作和村级远程教育接收功能建设,提升本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的建设水平和应用效果。
2、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到2010年底实现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基本覆盖本市全部行政村的目标;加强共享工程资源建设,为农村提供积极向上、内容多样的文化信息资源,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3、城乡一体化的劳动保障信息服务。将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延伸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连通市、区县、乡镇各级劳动力市场,将城镇用工信息与农村人力资源信息进行匹配,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4、农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农民健康档案、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的一体化、智能化和网络化。加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设,完善各类卫生信息资源库,加大向农村地区提供公益性卫生信息服务的力度。
5、农村管理信息化应用。以农村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完善村级基础信息采集和更新,加强乡镇、区县和市级各部门对农村基层基础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与分析利用,通过计算机、触摸屏、广播、公告栏等多种形式,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信息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农村信息化的统筹协调
建立全市性的农村信息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信息办、市农委(新农办)、市发改委、市科委、市财政局牵头,市级相关各部门参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各部门分工合作,形成本市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政策集成、部门联动、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
郊区各区县要参照上述市级农村信息化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根据本区县信息化总体规划,建立健全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农村信息化的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加强农村信息化的科技攻关
统一规划、统筹开展农村信息化基础性、实用性应用技术的攻关开发,依托首都地区的科技和资源优势,增强郊区农村信息化发展的自主创新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加强农村信息化的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基层信息采集分类与代码标准、农村基层信息资源共享技术标准与规则、农业生产行业信息标准、农产品商品信息标准、绿色农产品信息标准等标准体系,推动农村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应用,实现信息资源的统一交换和共享。
(四)加强农村信息化队伍建设和应用培训
郊区各区县要结合基层实际,创新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加强乡镇和村级信息员队伍建设。同时,利用农村“数字家园”等综合信息服务场所,面向农民、农村党员干部、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个人和组织,开展信息技能和信息化知识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各类人员的信息能力。
(五)加强农村信息化综合考核评估
建立农村信息化专家咨询组,研究制订农村信息化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农村信息化绩效考核工作,每年对区县、乡镇、行政村的信息化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促进农村信息化深入应用。
(六)加大农村信息化的资金投入
市、区县、乡镇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信息化的资金投入,鼓励、吸引社会和企业参与农村信息化建设,形成政府、社会共同投资农村信息化的发展机制。